问答详情

固安县一个卖家,我们的购货合同是7月6日的,注明交期是8月10日,但是由于卖家供样是在8月10号之后,再加上G20峰会,样品确认日期拖至9月10号,但是卖家突然毁约不进行生产,且拒绝退还定金。我们的购货合同是7月6日的,样品确认日期拖至9月10号,但是卖家突然毁约不进行生产,且拒绝退还定金。

综合法律 2019-09-29 18: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要看合同是什么原因解除的,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