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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朋友的车撞伤了人,而且朋友的车是黑车不允上路的那种,也没有保险。我态度很好,把伤者送往医院已经治疗痊愈,伤者家属要赔偿两万块钱,协商无果要求起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负主要责任麽?也没有保险。伤者家属要赔偿两万块钱,协商无果要求起诉,我该怎么办?我负主要责任麽?

保险纠纷 2019-10-03 2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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