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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货款欠条:第一次供货写了第一份欠条,内容中有违约金条款。然后又供了货,欠款累加写了第二份欠条,但内容中没有违约金条款,且这份欠中写了“其他所有欠条作废”,请问能否主张第一份欠条中的违约金条款供货货款欠条:且这份欠中写了“其他所有欠条作废”,请问能否主张第一份欠条中的违约金条款

债权债务 2019-10-13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欠条保证书违约金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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