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精神二级残疾,有残疾证,他不支付家庭任何费用,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的理由就是,我回娘家,不在家,他就不给于支付任何费用,请问,还没离婚呢!我怎么能保证自己的权益??我该怎么去做?他不支付家庭任何费用,我没有劳动能力,他就不给于支付任何费用,还没离婚呢!我怎么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9-09-30 1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判定原则
      
    3.1 本标准中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  
    3.2 本标准中对功能障碍的判定,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