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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17000,有一个借条,现在是不还,还跑啦,打电话有时接有时不接,我是农村来郑州打工的,17000对我来说是多的,过年我们去他老家啦,他家人找的人想打我们,我们就走啦,像这种我该怎么办别人欠我17000,有一个借条,打电话有时接有时不接,我是农村来郑州打工的,像这种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0-17 0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属于个人之间的无息借款,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还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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