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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一家企业工作过六年,做办公室文员,后来公司周转紧张,就要求员工,以员工名义向信用社贷款,贷到后用作流动资金。这样的事前后有好多批,每次每人10万,牵涉到公司二十几名员工甚至员工的家人,其中也有老板的妹妹妹夫,总共金额达二百几十万。 但后来,公司越来越不景气,这些以个名义的贷款,一直还不上,我在从公司离职之前,联合公司同事,要求公司出具了一份协议,内容是由公司证明,贷款这件事是公司借用我名义向信用社贷的款,跟我和担保人无关。我认为有这样一份协议,万一将来被告上法庭,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吧? 在为公司办理贷款时,实际信用社的有关责任人是最清楚,这些贷款是以个人名义贷给公司用的,他们背后是勾结的,贷款到期,信用社一直是向公司催贷,我个从来没有收到过催贷通知。这些贷款都已经到期,甚至过期。现在听说,信用社在屡催收不到企业还款的情况下(还利息是企业直接还的信用社,没有我们的任何手续),准备向法院起诉我们个人。 这家企业是一个靠胆大敢冒险、靠银行贷款起家的,老板特能挥霍,是在银行不再支持的情况下,才找个人贷款维持公司的,我们贷款的理由都是银行的信贷员帮忙编的。我们当时一组涉及到八个人,四个人是贷的,四个人做担保。一些细节,我们这一组人可以共同证明。

债权债务 2018-08-18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由于贷款人已经携款潜逃,您可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应对您的本金和利息承担责任。
  • 银行贷款到期不还的后果至少有两项:一是银行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要求你还款,包括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二是你的信用度会成为负面,以后恐怕不会再从银行得到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这就是对于银行贷款到期转一下的相关回答。
  • 第一,银行会派人不停的向你催要贷款,在你还清之前这个期间很长。第二,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你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第三,如果你的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你的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第四,除非你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让你坐牢。第五,如果您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据说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黑名单的人乘坐飞机软卧等高消费了。
    以上是个人银行贷款还不上会怎么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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