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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前妻离婚协议上欠我一万五,过期没还,离婚前一直没同房,到期了又让我跟她一起,没还钱,反而又花掉一些钱给她还债,租房,现在她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我,请问我能起诉吗,我能追回多少钱?她构成犯罪吗请问我前妻离婚协议上欠我一万五,没还钱,租房,请问我能起诉吗,我能追回多少钱?她构成犯罪吗

离婚 2019-10-12 16: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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