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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都是再婚,我与前夫育有一女,离婚后归我抚养。丈夫之前有一儿一女,儿子归他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但是两个孩子户口都在丈夫名下。请问如果我们婚后再生一个孩子的话算超生吗?户口可以落在我的名下吗?离婚后归我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请问如果我们婚后再生一个孩子的话算超生吗?户口可以落在我的名下吗?

离婚 2019-10-08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超生孩子上户程序与计划内孩子上户一样,只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 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
    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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