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电动车A超车电动车B 电动车B非法载人 二车在路中刹车停车 本人电动车在后方 为躲避停在路边突然启动车的白色轿车 追尾AB车 B车顾客受伤 本人受伤(白色轿车启动时未打转向灯 事后开走)请问依次的责任电动车B非法载人 追尾AB车 B车顾客受伤 本人受伤(白色轿车启动时未打转向灯 请问依次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9-10-09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