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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問問我公公有房租給外人,而當初他答應等他A上班收房回來,可現在A在XX上班他爺爺不願收回,而我公公在10幾年前養了小三,現在給小三孩子買車買房,我們就想他出租房租給我們公公也不願意請問該怎麼辦我想問問我公公有房租給外人,而我公公在10幾年前養了小三,現在給小三孩子買車買房

综合法律 2019-10-11 06: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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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这是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分期付款销售等的基本特征。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承租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处分权留在出租人手里。
      如果承租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则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有可能转给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取回自行处置,处置后所得价款不足以弥补出租人的损失的,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补足;处置后所得价款高于出租人的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
    出租人的租赁物取回权是对出租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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