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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我工作的公司订啦一批货,货物出厂时我个人替他垫付啦一些货款,当时没打欠条,现在我要求他还钱,他以公司延误生产工期为由,让公司赔付他10万元,公司不给他10万元,我这钱也不还,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当时没打欠条,现在我要求他还钱,公司不给他10万元,我这钱也不还,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债权债务 2019-10-23 18: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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