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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后女方已开出证明给男方让他帮女方把户口迁出,可是男方拿了证明却不帮女方迁户口出来,女方问他把证明交出来但是男方不给,现在男方把女方的户口注销掉了,注销掉了男方也不跟女方说,请问女方该怎么办?请问离婚后女方已开出证明给男方让他帮女方把户口迁出,女方问他把证明交出来但是男方不给,请问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21 01: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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