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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车碰到别人的车,20天后交警找到我,去做了笔录什么的,对方车已经定损八千,交警让我们自己协商赔偿,对方要8千+6千的交通误工的,我不同意,请问我不去处理,会不会影响后面交警的行政处罚,我现在改如何处理好去做了笔录什么的,交警让我们自己协商赔偿,我不同意,请问我不去处理,会不会影响后面交警的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 2019-10-25 0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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