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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开车把一个老头的左手小指撞骨折了,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在医院也垫付了四千元医药费,对方一再要求我往交警队再交两万块押金,我没交,事情就僵住了。今天接到对方电话,有点威胁的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办???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在医院也垫付了四千元医药费,不知道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23 02: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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