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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看外伤,由于医院护士疏忽,将引流条就在皮下组织一个月(正常应该24H取出),后来拆线后伤口不愈合,鼓包,皮肤破损后,引流条自己鼓出来了!医院应该怎么赔偿呢?请律师帮忙讲解!如果走法律途径怎么判定赔偿!我在医院看外伤,由于医院护士疏忽,医院应该怎么赔偿呢?请律师帮忙讲解!如果走法律途径怎么判定赔偿!

交通事故 2019-10-06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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