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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对方骑自行车,双方都逆行,我骑电动车从后面把骑自行车的撞了,后我报警,中间我们两人协商私了了我给对方赔偿了300块钱,后警察到告诉警察我们私了了,中间没有拍照留证据我怕对方后讹诈我,我还有责任吗?双方都逆行,中间我们两人协商私了了我给对方赔偿了300块钱,我还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0-07 15: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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