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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妻子刚结婚不久,我们是二婚,妻子带一个9岁女孩,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妻子抚养。现在妻子的前夫经常骚扰我们,并要求要回孩子,并且威胁及恐吓我们,要要用各种手段杀死我们两家人,不知道现在怎么办我和我妻子刚结婚不久,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妻子抚养。并要求要回孩子,不知道现在怎么办

离婚 2019-09-30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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