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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馆吃饭的时候,我方原因与人发生口角,然后我方先出手打人,然后对方叫人报复,打制我方一人轻伤,但是本人至始至终都为出手,而且在劝阻,但是本人依然被带刀了派出所,请问本人有什么相关责任吗?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出去?我方原因与人发生口角,打制我方一人轻伤,请问本人有什么相关责任吗?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出去?

综合法律 2019-10-11 1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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