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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办了一个贷款,签电子合同的那种,我没仔细看,所以有一个提前交3000块钱的没看到,他就说起诉我,是上海的你我贷,但是我朋友告诉我这是假的,这个贷款不需要提前缴费,但是那边又来了起诉书,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我在网上办了一个贷款,签电子合同的那种,他就说起诉我,这个贷款不需要提前缴费,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

房产纠纷 2019-10-01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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