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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一封催款信,说我04年用过一个手机号,欠费,并附加滞纳金,我拨打那个号,别人在使用,我的问题是04年至今已有5年,他还有权追讨么?我记得相关法律规定欠款必须在2年内追讨,否则被视为放弃权利,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我收到一封催款信,并附加滞纳金,他还有权追讨么?否则被视为放弃权利

银行 2019-10-24 04: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催讨。在催讨这类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不当得利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执意不返还其所得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
    3.利益所有人在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时,如原物尚存,则可请求返还原物。
    二、如何催讨时效届满的债务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存在,但不再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它仍属一种“自然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追讨目的,一旦追讨成功,债务人不得以已过时效为由提出反悔。
    三、如何催讨抵押之债
    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催讨不成时完全可以利用抵押权的优势进行催讨,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设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债的履行。
    2.应保证抵押物的交换价值。
    3.行使受偿优先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
    4.如抵押物被抵押转让给第三人,并为第三人所有时,抵押权人仍可在债务不履行义务时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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