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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醉酒撞了我正常停放的新车,已经报交警处理,确定对方醉酒。对方除了支付我维修的费用外,是否可以额外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的损耗费?如果就损耗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评估机构确定车辆事故后的折损,起诉对方获得赔偿?是否可以额外要求对方支付车辆的损耗费?是否可以通过评估机构确定车辆事故后的折损,起诉对方获得赔偿?

争议解决 2019-10-09 2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弄清楚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而且遗嘱内容又是指定由这一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并且遗嘱符合法定条件,那么,该继承人继承遗产就是无可非议的,其他继承人不应持有异议,也不得与之争夺遗产,但是,该继承人私自处理遗产的行为违反了继承法的规定,因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应当向所有当事人公开,必须使全体继承人知道其内容并交由他们审查。
      
    其次,如果遗嘱中并未指定由某人继承全部遗产,而该继承人却私自处理了遗产,那么,该人就构成了民事侵权,其他有权的继承人可以起诉,请求保护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者虽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则应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理所当然属于全体法定继承人,为共有财产。
    对遗产的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个别人私自处理遗产的行为,是对其他继承人的侵犯。
    其他继承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退还遗产,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然后,共有人再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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