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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前几日上医院做痔疮手术。医生在未同我术前说明沟通直接做了pph.打入一圈钛钉。术后问起才告诉此钉不会脱落。网上说此钉有很多后遗症。以至于我精神受到影响。整天胡思乱想。如术前同我说明我肯定不会同意。请问我可以告他吗?我于前几日上医院做痔疮手术。网上说此钉有很多后遗症。以至于我精神受到影响。请问我可以告他吗?

综合法律 2019-10-03 17: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医生不经病人同意改变手术的行为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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