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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工地上做,老板说好给150一天,做到过年,干了2月上了21天班,临时家里有事就回家了。现在在老家不想去了,老板刚刚给我发信息说给我钱发多了。让我给多的给他打回去,不然他告我诈骗,说我没做到过年工资给我100天。我在南京工地上做,老板说好给150一天,不然他告我诈骗,说我没做到过年工资给我100天。

刑事辩护 2019-10-22 08: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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