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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方孩子是小学三年级学生,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一起事故,在课间休息时间我方孩子在上楼梯的时候突然被后面男人推倒撞在墙上,导致了我的孩子额头撞破了4厘米左右的伤口,而且伤口比较深,请问下对方该负到什么责任我方孩子是小学三年级学生,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一起事故,请问下对方该负到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9-10-19 13: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学生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第三人侵权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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