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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个十七岁的未婚女孩生有个女婴,因未到婚育年龄,而且女婴生父放弃女婴母女并且完全失联。因此未能办理女婴的出生证明。女婴的生母和外婆同意将女婴送给我夫妇抚养,但由于没有出生证,上不了户口,我应该怎么办理。恳求帮解。谢谢!而且女婴生父放弃女婴母女并且完全失联。上不了户口,我应该怎么办理。

综合法律 2019-10-04 14: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全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一、所需证件:
      
    1、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材料;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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