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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二婶因土地打架。因二婶先动手,两人都受伤,我爸头部而且二婶的的医药费一人一半,我爸的就自己出,警察还说男人打女人是不对的。难道女人打男人就是对的吗?我们已交3000元医药费,她有一种讹诈的行为,装病。请问我该怎么办?两人都受伤,警察还说男人打女人是不对的。难道女人打男人就是对的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1 09: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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