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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我以前在上海的同事,以家里有事的理由接了我大约6500元,一直没还,大约有2年多了,我有借钱的短信,现在干脆不接我电话了,我只知道他是江西九江的人,其他都不知道,我就是气不过,我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是我以前在上海的同事,我有借钱的短信,现在干脆不接我电话了,我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可以起诉他吗

债权债务 2019-10-13 0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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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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