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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由于需要寻找合作伙伴,就必须透露一些专利的内容。但很多商谈对象都是并不想花钱买技术,只想获得我的技术细节,然后再改进仿造。请问:按照我原有的专利改造过的仿制,是不是侵犯我的专利权?我应该怎么防止此类事情发生?我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是不是侵犯我的专利权?我应该怎么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2019-10-15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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