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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的女人现嫁小两岁的老公已经十年女儿九岁,他经常在外面打工,我和女儿的生活费他从来不管,只有孩子的学费他交。我们在一起就吵呀打的,十年这样的日子我不想过了,但我几次提出他都不离,可他还凝心我有人,但我没有请律师帮帮我和孩子,谢谢我和女儿的生活费他从来不管,只有孩子的学费他交。十年这样的日子我不想过了

离婚 2019-10-08 16: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子女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父母可以不管的。即使上学,也只管到高中毕业。只是中国的国情与社会现实,父母就一个孩子,管也就管了。
    但从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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