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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互不任,倒至男方长期外居,故而重婚事件纠纷。男方现已经不回家近三年,以重婚女子同住,现有一个儿子。男方在重婚后因生活困难。将与原配的共同财产耕地,用来耕种与重婚女子的生活开支。而原配不同意男方耕种,男方是否有权争取此地的耕种权?夫妻因互不任,故而重婚事件纠纷。以重婚女子同住,而原配不同意男方耕种,是否有权争取此地的耕种权?

离婚 2019-10-22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的具体表现为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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