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是大陆的,05年与香港居民同居在一起,后来在深圳龙岗买了房子,并开了一家玩具厂.在一起十多年,共同的孩子也十岁了.去年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和工厂都卖掉自已跑了.现在我个女人无任何经济来源,小孩的费用都无力负担.该怎么办???05年与香港居民同居在一起,后来在深圳龙岗买了房子,?

离婚 2019-10-09 02: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自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