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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欠我1万零4百块钱,今年过年的时候在我家打好了欠条,说是5月17号归还,否则就是按照滞纳金的百分之五收取,而到现在也逾期了,打他电话不接,他父母说不管,而且我现在才发现欠条上他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我想咨询一下这构成诈骗罪么?今年过年的时候在我家打好了欠条,而且我现在才发现欠条上他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咨询一下这构成诈骗罪么?

债权债务 2019-10-02 2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向私人借款并不还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几个要件。
    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如虚构事实,骗取信任),诈取财物数额较大。
    要证明诈骗罪成立,还需要证明对方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没有虚构什么事实来骗取你们的信任。
    无法证明这些得话,那就是一般的民事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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