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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是材料工程标第一名,公示期有人举报我资质不符合条件,招标公司已回复我资质符合条件,不受理,后过了10后又投诉我曾经收到行政处罚不符合中标人资格,请问第二次举报招标局应该受理吗,他两次举报的材料不一样,第二次举报早就过了公示期了,不受理,后过了10后又投诉我曾经收到行政处罚不符合中标人资格,请问第二次举报招标局应该受理吗

行政诉讼 2019-10-16 21: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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