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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6月入职公司的,期间写过2份辞职书,但是老板没批,今年5月的时候,老板突然调动我去产线,还说要降我工资,4年的时间从未交过社保,我去劳动局要求公司交社保,可公司现在以我曾经辞职过,只肯交一年社保,请问我可以去市劳动局申请仲裁吗?还说要降我工资,我去劳动局要求公司交社保,可公司现在以我曾经辞职过,请问我可以去市劳动局申请仲裁吗?

仲裁 2019-10-02 15: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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