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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港港南区的农民,请问政府征收我们水田建设绕城公路给农民每亩补偿不到4万五千元,其他说按新政策,但开会没有公布新政策怎样,只是说按新政策,策,要求在开会的人当时答字加5仟元一亩,后答不能加5千元一田,请问合理吗?政府补贴偿4万多一亩合理吗。请问政府征收我们水田建设绕城公路给农民每亩补偿不到4万五千元,其他说按新政策,但开会没有公布新政策怎样,只是说按新政策

征地补偿 2019-10-06 09: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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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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