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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投资的P2P平台,有三方出借合同,7月项目全面逾期未回款,平台出了兑付方案,8月底第一次兑付,只兑付了部分出借人的还款,我没有收到回款。合同存在虚构项目和借款人,隐瞒了关联方自融的事实,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要求平台返回财产呢?只兑付了部分出借人的还款,合同存在虚构项目和借款人,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要求平台返回财产呢?

债权债务 2019-10-11 00: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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