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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我在一工厂上班,3.18月到6.9月出厂,出厂的时候老板没有给工资给我,写了个工资数字并签了一个名字,到7.22月我去拿工资,老板就找各种理由说做的东西不行,要求返工才给工资,但是我不想返工了,我认为,我去返工了他还会扣我工资。所以,求解我在一工厂上班,出厂的时候老板没有给工资给我,到7.22月我去拿工资,要求返工才给工资

劳动纠纷 2019-10-23 13: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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