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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我家六岁儿子在校和他人孩子玩耍,意外把他人孩子手臂骨折,还没等学校处理。他人孩子的父亲就等放学后,把我儿子拦截恐吓我儿子把他私自带到我家院子里闹事。随后又打电话把其妻子叫来门前辱骂还打了我,经医院检查,我没多大问题。孩子至今吓得都没去上学因为我家六岁儿子在校和他人孩子玩耍,意外把他人孩子手臂骨折,经医院检查,孩子至今吓得都没去上学

损害赔偿 2019-10-11 06: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n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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