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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南衡阳县XX的户口,家里两个女儿,大女儿出生1995年,小女儿出生2005年,她们的爸爸在2011年生病去世,我在第二年找了一个丈夫,他是衡山户口,但是我们两人没有生孩子,我户口还在衡阳县这边,也是户主,请问我这情况可以领到两女户的补贴吗?我是湖南衡阳县XX的户口,但是我们两人没有生孩子,请问我这情况可以领到两女户的补贴吗?

离婚 2019-10-14 09: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和儿女协商分配。
    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是,被继承人死后所立的嗣子,没有共同生活,在经济上没有任何往来,未尽过赡养义务,也未形成收养关系,无权继承遗产。关于死者的债务,在原则上子女可以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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