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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的孩子今年是十二岁了,下课休息时间在学校校园内和同学一起玩,不小心把同学弄摔倒了,把锁骨摔断了,在医院住院,现在的一切费用应该怎么支付,学校是不是应该有一份责任呢?现在学校说学校方没有承担经济责任,我想咨询一下学校是不是也责任在医院住院,现在的一切费用应该怎么支付,是不是应该有一份责任呢?现在学校说学校方没有承担经济责任

损害赔偿 2019-10-12 14: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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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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