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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丹阳市农村的,跟上海户口的丈夫在2005年5月份领的结婚证,因上海市政策,满15年婚龄才有资格迁走户口,所以至今户口仍在老家,今天老家分田,村上人以我结婚且有小孩为由,不想分我田地,也不想让我享受其他的待遇,请问他们这样做合乎政策吗?我又该怎么办?因上海市政策,也不想让我享受其他的待遇,请问他们这样做合乎政策吗?我又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10-17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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