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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上门的。我们在他家买了一套房子,上面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买房子的钱是我出的。现在该怎么分?也买了车子。但是车贷我还少他还的多买车的时候还借了我妹5万块钱,他借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孩一个男孩,户口都上在我们女方这边儿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带大的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在他家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该怎么分?也买了车子。

离婚 2019-10-10 15: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对于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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