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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个体户干了2年9个多月,现在因和老板的姐姐吵架了,不干了,老板也答应我不干,现在辞职也有一个星期了,也不给工资,去问要工资了,还说不给工资和扣工资,去的时候,他说押押金1000元!干满2年以上就给退押金的,现在说不退押金了!还说过几天给你工资,现在没钱!怎么办也不给工资,还说不给工资和扣工资,现在说不退押金了!还说过几天给你工资,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11 23: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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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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