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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今年二月份陆续向我借了三万元钱,打了借条并把他的护照抵押在我这里,但现在我一直向他索要欠款,他却总是找借口不还,我想问一下,我怎么能要回这笔钱?我们都是外地的,如果要起诉他的话,可以在大连起诉吗?要请律师吗?诉讼费大概是多少?起诉的过程大概是怎么样的?但现在我一直向他索要欠款,他却总是找借口不还,我怎么能要回这笔钱?可以在大连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10-04 10: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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