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原本属于一家企业员工,因公司宣传需要拍摄了本人的形象照做为宣传。当时签订了协议,具体内容我不怎么记得了。只知道上面显示的是公司可无偿使用本人形象!现在本人离职了,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使用本人形象!如果在期限内还在使用,本人是否可以告公司侵权呢!!

谢谢当时签订了协议,具体内容我不怎么记得了。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停止使用本人形象!是否可以告公司侵权呢!

合同纠纷 2019-10-21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