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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 我办的是XX分期 感觉她们公司特坑 我当时办的首付是1800 总机是6088 我办的时候她跟我说给我办12期的 后来我钱算下还完了 她说我还欠钱 然后我给给我办理的人打电话 她说她已经不在XX公司了 我就打公司的电话 说她给我办的是24期的 后来说我的利息又长了快四千我办的是XX分期 我当时办的首付是1800 我就打公司的电话 后来说我的利息又长了快四千

离婚 2019-10-03 0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具体利率计算要按借款合同或者协议规定执行。
      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协议没有规定利率的,现在主张利率,法院也不支持,如果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提起诉讼。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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