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恁好,我是老公生病死亡的,有三个女儿,暂时小的跟着我,我老公家很穷死时没有留下一分钱还欠他弟弟几万,公公婆婆都快七十岁了,也没有什么收入,我暂时还没结婚,谈好了一个,条件都还可以,允许我带三个孩子。我想结婚了带走孩子,公公婆婆不让带只让我带一个,请问我有没有权利把孩子全部带走?我是老公生病死亡的,还可以,允许我带三个孩子。我想结婚了带走孩子,有没有权利把孩子全部带走?

离婚 2019-10-08 0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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