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个工人2017年12月4日开始跟我干活,开始说好的150元一天,他在工地开的车油钱我出。可给他算账的时候他给我要180元一天说他开的车要多要30块。因为这我俩电话里没说成他就到我家搬走了东西,当时我不在家只有我7岁的女儿在家,后来我知道后报了警。我要求按入室抢劫算,警察说够不他在工地开的车油钱我出。可给他算账的时候他给我要180元一天说他开的车要多要30块。我要求按入室抢劫算

债权债务 2019-09-30 12: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