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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六一儿童节,小孩在学校玩的时候,因为跑得太快,不小心绊倒了电视台的摄像机,目前已经进行了维修维修费用是1800,对方要求我们赔七成,他付三成,但是还有另外两个后续的方案,一次性了结的话,另付6000元,另外的方案是在他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我们负责,请问这方面的赔偿有没有什么规定?目前已经进行了维修维修费用是1800,请问这方面的赔偿有没有什么规定?

损害赔偿 2019-10-14 1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具体核算过的,如: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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