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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入赘我家多年,赚钱不给我,我每次要,他都说没钱,骗我在银行贷款5万,陆续在我家的亲戚处借了约5-6万,最近又在我家亲戚处骗钱,因为他借钱不还,我认为他不是借钱是骗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靠我照看,我一直在家里考家人生活,现在想离婚,但不想把孩子给他,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赚钱不给我,因为他借钱不还,但不想把孩子给他,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

离婚 2019-10-09 1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只有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为了解决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对夫妻共有财产的经营、管理而产生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关键是看借钱的用途以及借钱是否被配偶所知悉,若是的话,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若否,则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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